20岁女孩发微博私信自称偷手机欲自首

2012年11月20日01:40  重庆时报

  本报记者 邓文婷

  杨柳青是重庆沙坪坝检察院未检科的一名检察官,负责管理未检科的官方微博“重庆沙坪坝区检察院莎姐在线”。

  昨天她说,微博开通以来,每天都有很多未成年网友咨询相关问题,但有一个女孩,让她印象深刻,是第一个在微博里,主动承认自己偷了别人的钱包和手机,并咨询如何投案自首的。

  她想知道,这个女孩现在去自首了吗?

  微博私信自称偷钱包和手机

  今年9月21日下午6点25分,一个微博粉丝“yuny2013”私信给“重庆沙坪坝区检察院莎姐在线”,称自己偷了一个钱包和苹果手机,心里十分害怕。

  从这位粉丝的标记来看,是一名女生。“我回复她,如果盗窃的是真苹果手机,那确实是构成犯罪了。在沙坪坝区,偷盗价值1000元以上的物品就构成盗窃了。”杨柳青说,自己劝导她若被害人是认识的,就将东西还给对方。杨柳青说, 通过简短的对话,她发现这个孩子年龄不大,还询问该如何自首。

  女孩告诉检察官,她今年20岁,父母离异,没钱没工作,“一时冲动,在公交车上,偷了钱包和一个苹果手机。”

  派出所没有类似自首记录

  从微博上看,这个女孩态度很诚恳,她问:“那我现在怎样做才是对的?是不是要去重庆市公安局,自首时会被戴上手铐吗?”

  莎姐回复她,只要去附近的派出所就可以报案。“我建议你,自首之前还是跟家里人商量一下,或者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。”

  第二天上午11点30分,“yuny2013”又发来一条私信。 “检察官姐姐,我到沙坪坝派出所哪里自首?”她问。随后,她又发了两条,“检察官姐姐,我进去自首是不是要被戴上手铐?”“我现在进去自首了。”

  11点36分,“莎姐”回复她,“你很有勇气,我真心的赞赏你。”

  女孩还给检察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,我们昨天拨过去时,该号码已经过期。

  这个女孩现在怎么样了?昨天,我们咨询了沙坪坝几个城区派出所,工作人员称,近几个月来,都未接到投案自首的案件,也没有自首偷了苹果手机的相关记录。

  沙坪坝检察院的检察官分析说:这种情况有三种可能性,一种是一场闹剧,但检察官说,从私信的内容来看,这种可能性不大。第二种可能性为她走到派出所门口,但临时退缩,没有了勇气。第三种可能性是已经自首了,但被害人若没报案,没有完整的证据链,就无法进行立案,暂时不能作为自首进行处理。

(原标题:20岁女孩发来的微博私信)

(编辑:SN05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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